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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12月5日,荣获第八届香港国际金融论坛暨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具品牌价值上市公司。 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73位。

目录

企业注册信息 编辑本段

基础信息


分支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620000000000101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历史背景编辑本段

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普遍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是筹措、融通和配置社会资金的主渠道之一,长期以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在1995年《银行法》出台之前,国有银行是以专业银行模式运作的,信贷业务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九十年代初期经济过热的影响,以及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产生了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此外,在1993年之前,银行从未提取过呆账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坏帐损失。这样,不良贷款不断累积,金融风险逐渐孕育,成为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隐患,如果久拖不决,有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定,影响我国下一步发展和改革进程。


鉴于上述情况,在认真分析国内金融问题和汲取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审时度势,决定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处置从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并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先行试点。


公司简介编辑本段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成立之初,除信达的人员较为整齐之外,其余三家均临时从对应的国有银行抽调。


幸福人寿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现已经过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2010年6月29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完成商业化转型。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独家发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55,096,932元,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2012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 AG、中信资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ial Holdings四家战略投资者,公司注册资本为30,140,024,035元,四家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16.54%股份。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经核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破产管理; 对外投资; 买卖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 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资产及项目评估;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编辑本段

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


接受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现有29个办事处,分布在全国29个中心大城市。办事处负责管辖区域内的资产处置和管理工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下设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建国际集团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直属公司。


大事记编辑本段

经过八年的发展,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从始建初期接收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一家不良资产发展到陆续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601328,股吧)、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上海银行、深圳商业银行等七家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还承办了财政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委托的资产处置业务。截止2007年上半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受托管理的不良资产帐面值累计近万亿元。


1999年-2001年 陆续政策性收购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不良贷款3946亿元。


2000年-2004年 陆续接受财政部、中国建设银行委托管理和处置的债权资产和债转股资产1123亿元。


2004年6月 商业化收购交通银行不良贷款641亿元。


2004年6月 商业化收购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1289亿元、中国银行不良贷款1498亿元。


2005年6月 商业化收购工商银行不良贷款581亿元。


2005年12月 商业化收购上海银行不良贷款30亿元。


2007年5月 商业化收购深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35亿元。


意义编辑本段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国有银行轻装上阵,促进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改制发展,以及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荣誉编辑本段

2019年7月10日,《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84位。


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企业500强发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180位; 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7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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