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烟的监管迫在眉睫
电子烟的诞生,最初是作为香烟的替代品存在,但目前已经发展成一个极具规模的市场。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增至83.3亿元。预计2021年市场规模有望超100亿元。该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展,使得对电子烟的监管迫在眉睫。
近期,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并就此公开征求意见至4月22日。
从外部经验看,电子烟国际主流监管方为公共健康相关部门。美国的电子烟监管机构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英国的电子烟监管机构为公共卫生部。在中国香港地区,2018年10月,香港曾宣布全面禁止电子烟和其他创新烟草产品,但到了2020年6月,香港立法会已经放弃了禁止使用电子雾化产品的计划。世卫组织则建议,中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有关电子烟的行政法规,授权一个独立于烟草企业的政府部门,对电子烟企业及其产品的准入实施许可制度。
《征求意见稿》修改的目的,是要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
按照这个决策的速度,国家应该很快就会颁布相关法令,来监管电子烟市场。而作为电子烟企业自身,也应积极主动地做好产品质量检测,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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